枣庄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请审查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应急通道(变更)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的通知》(水河湖〔2021〕237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应急通道(变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中心。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附件
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应急通道(变更)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 京杭运河枣庄段南堤堤顶道路现状状况不良,部分路段雨天泥泞无法通行,影响京杭运河防汛抢险及航道应急救援效率。为改善堤顶道路交通,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京杭运河航道应急救援和防汛抢险效率,助力京杭运河文化带建设,枣庄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提出实施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应急通道(变更),项目建设工程基本可行。
2.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韩庄运河近期设计流量韩庄出口~省界为5000m3/s~5400m3/s,设计泄洪水位35.73m~29.2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远期通过疏浚河道或加固堤防扩大韩庄运河排洪能力,中运河苏鲁省界行洪规模5600m3/s。
根据《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规划》,规划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下韩庄运河设计流量为:韩庄节制闸下~老运河口4600m3/s,老运河口~峄城大沙河5100m3/s,峄城大沙河~伊家河口5600m3/s,伊家河口~省界6000m3/s,设计水位韩庄节制闸下36.01m,老运河口35.56m,省界29.20m。规划堤防级别为1级,堤顶宽度8m,迎、背水侧坡比1:3,堤顶高程为100年一遇洪水位+2.5m超高。
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本工程任务为:对京杭运河南堤济枣界~马兰大桥段道路进行提升改建,对现状不满足规划要求的堤段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并结合道路改建进行加高拓宽。新建涧头集大桥,对沿线路线交叉、穿堤建筑物等进行处理。堤防级别为1级,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重建及接长涵洞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除涝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1级。
工程任务基本合适,防洪标准、建筑物级别基本符合有关规划和规范要求。应按1级建筑物标准进一步复核现状闫庄涵洞、伊运涵洞、巨东涵洞稳定及结构强度,做好接长涵洞的连接设计,必要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3. 项目道路沿现状堤防布置,7处堤防加宽段均在现状堤防背水侧加宽。项目新建涧头集大桥,沿线4处路线交叉,3座涵洞进行接长维修加固,2座涵洞拆除重建。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其现有运行管理模式。拟定的运行管理方案基本合适。
二、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 基本同意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应急通道(变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1)道路及堤防工程
项目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全长24.01km,起点为济枣界韩庄运河闸口处,终点为马兰大桥,相应韩庄运河桩号3+930~27+800。对京杭运河南堤进行提升改建,堤防道路顶宽拓宽至13.0m。道路参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采用沥青路面,净宽12.0m。现状堤顶较宽处,只对堤顶道路进行拓宽;7处堤顶宽度不足段在堤防背水侧拓宽,总长1.61km。伊运涵洞附近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170m,加宽宽度3m,相应道路桩号13+430~13+600;G206西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50m,加宽宽度5.5m,相应道路桩号15+600~15+800;万年闸管理所东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60m,加宽宽度5.5m,相应道路桩号16+340~16+600;丁庙村西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20m,加宽宽度6m,相应道路桩号20+200~20+420;丁庙村东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35m,加宽宽度4.5m,相应道路桩号21+165~21+400;下孙庄村西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45m,加宽宽度3m,相应道路桩号21+800~22+045;下孙庄提排涵洞附近背水侧堤防加宽长度280m,加宽宽度9.5m,相应道路桩号22+720~23+000。道路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7°00′00″,下同)为:
起点(道路桩号0+000):X=3827835.589,Y=535682.557;
终点(道路桩号24+004.5):X=3826306.429,Y= 558561.062。
(2)涧头集大桥工程
项目在大花厂村西侧、南堤背水侧新建涧头集大桥,为规划涧头集作业区进港航道桥梁,相应韩庄运河桩号23+064,道路桩号19+05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面全宽13m,全长397m,桥梁跨径布置为2×30m+(75m+120m+75m)+30m,桥梁中心线和航道中心线交角为90°。 主桥采用(75m+120m+75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梁桩柱与两侧桥台位于南堤背水侧,通过引道与堤防连接。桥梁控制点坐标为:
2#桥墩左侧墩:X=3827843.583,Y= 554222.493;
3#桥墩左侧墩:X=3827843.604,Y= 554226.086;
4#桥墩左侧墩:X=3827848.649,Y=554342.114;
5#桥墩左侧墩:X=3827848.940,Y=554345.695。
(3)路线交叉
项目全线有4处交叉,与京台高速、京沪高铁、G206国道采用下穿立体交叉方式,与曹庄交通桥采用平面交叉。
项目在道路桩号2+624处与京台高速立体交叉,主路从南堤南侧桥梁通道涵处下穿,设计路面顶高程36.66m,净空4.65m;并设置7m宽辅道在滩地下穿京台高速桥南侧第二桥孔,桥下设计路面顶高程32.65m,与梁底净空9.41m。道路临水侧边坡设置0.25m厚M7.5浆砌片石护坡。
项目在道路桩号3+408处与京沪高铁立体交叉,在现状堤顶下穿京沪高铁,桥下设计路面顶高程40.41m,与梁底净空7.81m。
项目在道路桩号5+515处与曹庄交通桥平面交叉,按现有平交处理,设计路面高程38.79m。
项目在道路桩号15+950处与G206国道立体交叉,在南堤背水侧坡脚处下穿G206,设计路面高程31.15m,与梁底净空5.55m,后向北布线,在万年船闸管理处北侧堤顶通过。
项目与背水侧生产路、入村道路交叉处,设顺接段,长度10m~30m,并进行硬化处理。
(4)穿堤涵洞
项目沿线有13座穿堤涵洞,经复核,对5座涵洞进行加固,其中孙庄涵洞、下孙庄提排涵洞拆除改建,闫庄涵洞、伊运涵洞、巨东涵洞进行接长处理。涵洞周围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5。
闫庄涵洞位于韩庄运河桩号4+785处,洞身接长11m。在背水侧新建11m钢筋混凝土箱涵,箱涵宽2.3m,高2.8m。新建钢筋混凝土铺盖10m,浆砌石护底8m,两侧新建浆砌块石扭面10m,浆砌块石护坡8m。
孙庄涵洞位于韩庄运河桩号7+320处,涵洞拆除重建,设计排涝流量1.64m3/s。涵洞采用单孔2.5m×2.4m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闸门及启闭机房位于堤防临水侧,闸门采用2.5m×2.4m钢闸门,配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洞身及闸室段总长58m,分为5段。闸室段长12m,闸室底板顶高程30.00m,闸室顶高程34.00m,启闭机房内地面高程38.10m,设台阶踏步、人行栈桥与堤防连接。上游连接段为长18m、宽2.5m、厚0.4m的钢筋混凝土护底,两侧为10m长浆砌块石扭面、8m长浆砌块石护坡。出口连接段长18m,设消力池、海漫和抛石防冲槽。消力池长10.30m,宽2.5m,深0.6m,两侧采用浆砌块石扭面。海漫长14m,厚0.4m。抛石防冲槽深1m,底宽3m,顶宽6m,下游坡比1:3,两侧设浆砌块石护坡。
伊运涵洞位于韩庄运河桩号17+100处,洞身接长5m。在背水侧新建5m钢筋混凝土箱涵,双孔结构,单孔宽3.3m,高3.5m。拆除重建进出口挡墙及上下游护坡。进出口洞身上部新建重力式挡土墙,进出口洞身两侧新建扶壁挡墙。拆除重建上下游护坡,均采用浆砌块石护坡。
巨东涵洞位于韩庄运河桩号18+350处,洞身接长6m。在背水侧新建6m钢筋混凝土箱涵,箱涵宽3.0m,高3.15m。新建钢筋混凝土铺盖5m,浆砌石护底36m,两侧新建浆砌块石扭面5m,浆砌块石护坡36m。
下孙庄提排涵洞位于韩庄运河桩号26+900处,涵洞拆除重建,设计排涝流量6.42m3/s,主要由进水闸、前池、泵房、出水池、穿堤涵洞、排水闸等组成。进水闸采用2孔、单孔净宽2m的开敞式水闸,配备2扇2m×2m铸铁闸门,闸底板高程26.00m。前池长16m,扩散角36°,底坡坡比1:4.8。泵房采用湿室型泵房,原有泵站进水池、泵房采用水泥土回填至25.50m。出水池长16m,净宽7m,收缩角39°,出水池顶高程33.00m,外边缘距加宽后堤防外坡脚3m。穿堤涵洞总长46.05m,采用单孔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净高2.2m,净宽2.5m,涵洞内底高程26.00m,涵洞顶高程29.05m。排水闸采用1孔、净宽2.5m,配备1扇2.0m×2.5m铸铁闸门,启闭机房内地面高程33.40m,设台阶踏步、人行桥与堤防连接。下游设消力池、护底、抛石防冲槽和护底。
2. 基本同意项目防治与补救措施方案。
(1)行洪断面补偿
对辅道下穿京台高速段占用的河道行洪断面进行补偿,范围为辅道下堤起点至桥下游上堤终点,相应道路桩号2+175~2+995,河道桩号5+860~6+680,长度820m。对右岸主槽边坡进行切滩,切滩设计底高程26.00m,切滩顶宽3m,边坡1:3,设10m渐变段与现状河槽连接。
(2)岸坡防护
对辅道下穿京台高速段切滩范围内的岸坡进行防护。京台高速桥上下游75m范围(相应河道桩号6+200~6+350)采用0.3m厚金属丝网护垫+预制C25连拱护坡防护,其余范围采用C25预制钢筋混凝土空箱挡墙+护嵌式挡土块。
3. 你中心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堤防拓宽加高、涵洞拆除重建(接长处理)等水工程进行专项设计,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审核后与项目同步实施和验收。
你中心应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后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并按照承诺恢复沿线受项目影响拆除的管理房、排水沟、宣传牌、路卡、无线视频监控等水利工程管理设施。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确权划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后移交河道管理单位管理。
4. 你中心应负责项目道路的交通管制、安全管理和修维养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载、超载车辆上堤,保证堤顶道路完好,避免影响河道堤防的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做好通道下穿段防洪风险管理,编制汛期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护安全。
5. 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它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中心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枣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并抄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中心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湖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6. 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中心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治与补救措施和涵洞接长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中心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防洪补救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7. 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中心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你中心应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8. 项目建设涉及桥梁、码头、管线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中心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等事项,你中心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9. 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中心(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你中心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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