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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港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河湖处  来源:河湖处  责任编辑:赵雅梅

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周口港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请示》(豫东深安〔2022〕5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一、周口港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工程所在岸线为保留区,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你公司组织编制了《周口港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工程河道岸线开发利用专题论证报告》(以下简称“专题论证报告”),考虑项目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委基本同意“专题论证报告”提出在此位置建设该项目不影响岸线利用保留区功能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周口港沈丘港区刘集作业区(西区)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沙颍河沈丘枢纽右岸原老河槽水域内。项目占用老河道岸线总长为950m,新建11个1000t级连续直立式高桩框架泊位,码头面设计高程4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底高程28.00m。其中1#~2#泊位码头平台长190m、宽25m,布置2台门座起重机;3#~11#泊位码头平台长760m、宽18m,布置18台固定式起重机。在6#与7#泊位码头平台之间设置一个异形承台,其上布置转运楼,转运楼地面高程40.00m,转运楼采用高桩透空结构,高5.5m。转运楼后方设置皮带机栈桥跨越堤防,皮带机栈桥与堤顶最小净空4.5m。3#泊位码头平台后沿设置一条进出场道路与堤顶道路衔接,道路宽度10.0m,道路纵坡5%。

项目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泊位码头平台前沿北侧端点:X=3693245.026,Y=38606653.476;

1#泊位与3#泊位交接码头平台前沿北侧端点:X=3693076.494,Y=38606565.743;

转运平台拐角处:X=3692919.498,Y=38606867.325;

11#泊位码头平台前沿下游侧端点:X=3693097.705,Y=38607247.649。

三、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行洪的措施方案。对沈丘枢纽右岸导流堤与老河道岸坡衔接段进行防护,防护总长442m,高程33.50m以上至滩面采用C25现浇混凝土护坡,高程33.50m以下至河底采用抛石防护。

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周口市水利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周口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周口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防洪补救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周口市水利局备案。

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河道岸坡、堤防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等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河南省河长办、水利厅,周口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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