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国际(蚌埠)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蚌埠港中诚国际综合码头工程变更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我委已于2019年5月7日印发了《关于洪水影响评价类蚌埠港中诚国际综合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淮委许可〔2019〕38号),对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许可。现你公司提出变更码头建设方案。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一、基本同意变更蚌埠港中诚国际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蚌埠市长淮卫镇,淮河右岸,占用岸线由435m变更为398m。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所在河段岸线为开发利用区。
项目仍建设5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件杂货泊位与1个散杂货泊位变更为3个(1#~3#低水泊位)通用泊位,2个多用途泊位(4#低水泊位,5#高水泊位),挖入式港池底高程由7.2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变更为7.0m。1#~4#低水泊位码头平台尺寸由345m×25m变更为314.4m×27m;5#高水泊位码头平台尺寸由90m×35.5m变更为83.6m×37m。
低水码头后方迎水侧上堤坡道由158m变更为125.4m,与堤防夹角变更为14°,堤后坡道由134m变更为98.09m。
码头护岸总长由602m变更为665m,包括码头段398m,上游连接段149m,下游连接段118m.
项目仍在5#泊位西南角布置3#变电所,底高程23.6m,尺寸为9m×6m。
项目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码头平台上游角点A:X=******,Y=******;
码头平台下游角点B:X=******,Y=******。
二、基本同意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方案变更。
堤防断面补偿按蚌埠城市规划加宽项目影响段方邱湖堤防,并对栈桥承台占用的堤身断面进行补偿,总长度由535m变更为598m,堤防防护长度相应变更为598m,包括码头段及其上下游各100m。
三、其他事项仍按《关于洪水影响评价类蚌埠港中诚国际综合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淮委许可〔2019〕38号)要求执行。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省河长办、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蚌埠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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