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新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新台高速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韩庄运河特大桥、支流河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函》(齐鲁新台综函〔2018〕10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
一、基本同意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韩庄运河特大桥(跨韩庄运河、伊家河)、支流河大桥(以下简称桥梁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拟建韩庄运河特大桥(跨韩庄运河、伊家河)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李庄村西南,对应韩庄运河河道桩号29+300,对应伊家河河道桩号27+740,桥梁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分别为300、100年一遇。桥梁全长2417m,桥宽26.5m,桥跨布置为4×30+4×30+50(跨韩庄运河左堤)+2×25+30+4×30+85+180+85+5×30+25+50(跨韩庄运河右堤)+25+5×30+5×30+5×30+5×30+50(跨伊家河左堤)+90+50(跨伊家河右堤)+4×30+4×30+4×30+25+25+4×30m,同组桥墩轴线与左、右堤中心线夹角分别为6.7°、0°,桥梁与韩庄运河、伊家河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韩庄运河左、右堤堤顶之间的净空分别为8.28m、15.21m,桥梁梁底与伊家河左、右堤堤顶之间的净空分别为5.70m、5.05m。
拟建支流河大桥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太平桥村村东南750m处,对应河道桩号2+560,桥梁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00年一遇。桥梁全长157.0m,桥宽26.5m,桥跨布置为5×30m,同组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0°,桥梁与两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左、右岸设计堤防堤顶之间的净空分别为4.87m、5.49m。
控制点地理位置(1980年西安坐标系)为:
韩庄运河左堤交点:X=3826433.414,Y=514283.322
右堤交点:X=3825700.394,Y=514030.824
伊家河左堤交点:X=3825055.889,Y=513817.998
右堤交点:X=3824926.327,Y=513784.089
支流河左堤交点:X=3823948.029,Y=513670.630
右堤交点:X=3823879.856,Y=513671.769
二、基本同意桥梁项目防洪影响处理方案。
1.跨韩庄运河部分
(1)河道行洪断面补偿。以现状河道中心线为扩挖中心线向两侧扩挖滩地,扩挖范围为桥址处左岸上游200m、桥下27m、下游237m,右岸上游237m、桥下27m、下游200m,其中上、下游连接段各100m。河底开挖宽度50m,切滩后河底宽210m,切滩后河底高程20.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边坡1:3。
(2)岸坡防护。对桥址处上游50m、桥下27m、下游100m范围内两侧岸坡采用0.2m厚的C30模袋砼进行防护。护岸顶高程平滩地高程,底高程平切滩后河底高程,坡比1:3。模袋顶部设1m宽水平压顶,底部向河道内延伸3m。
(3)堤防培厚。对桥下及上下游各5m范围内两侧堤防在背水侧进行培厚。培厚5m,坡比1:3,回填土压实度不小于0.93,并与上下游堤防平顺连接。
(4)堤坡防护。对桥址处上游30m、桥下27m、下游30m范围内两侧堤防迎水坡采用预制砼块、草皮进行防护,对桥址处桥下27m范围内两侧堤防背水坡采用预制砼块进行防护。护坡底高程平地面高程,桥下部分护坡顶高程平堤顶高程,其余部分护坡顶高程为31.928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0.5m安全超高),31.928m以上至堤顶采用草皮护坡。结构自上而下为0.12m厚C30预制砼块、0.1m厚碎石垫层、土工布、0.1m厚中粗砂垫层,顶部设C25砼压顶,底部为C25砼基础。
2.跨伊家河部分
(1)岸坡防护。对桥址处上游50m、桥下27m、下游50m范围内两侧岸坡进行防护。护岸顶高程平滩地高程,底高程平河底高程,坡比1:3。结构自上而下为0.12m厚C30预制砼块、0.1m厚碎石垫层、土工布、0.1m厚中粗砂垫层,顶部设C25砼压顶,底部为C25砼基础。
(2)堤防培厚。对桥下及上下游各5m范围内两侧堤防在背水侧进行培厚。培厚5m,坡比1:2.5,回填土压实度不小于0.93,并与上下游堤防平顺连接。
(3)堤坡防护。对桥址处上游30m、桥下27m、下游30m范围内两侧堤防迎水坡采用预制砼块、草皮进行防护,对桥址处桥下27m范围内两侧堤防背水坡采用预制砼块进行防护。护坡底高程平地面高程,桥下部分护坡顶高程平堤顶高程,其余部分护坡顶高程为31.32m(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0.5m安全超高),31.32m以上至堤顶采用草皮护坡。结构自上而下为0.12m厚C30预制砼块、0.1m厚碎石垫层、土工布、0.1m厚中粗砂垫层,顶部设C25砼压顶,底部为C25砼基础。
3.跨支流河部分
(1)河道整治。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桥址处河道进行整治,包括河道扩挖、复堤。河道扩挖范围为桥址处上游70m、桥下27m、下游70m,河底宽12m,边坡1:3,河底高程25.41m。复堤范围为桥址处上游50m、桥下27m、下游50m,堤顶高程31.97m,坡比1:3。
(2)岸坡防护。对桥址处左岸上游50m、桥下27m、下游50m,以及右岸上游42m、桥下27m、下游50m范围内两侧岸坡进行防护。护岸顶高程平滩地高程,底高程平河底高程,坡比1:3。结构自上而下为0.12m厚C30预制砼块、0.1m厚碎石垫层、土工布、0.1m厚中粗砂垫层,顶部设C25砼压顶,底部为C25砼基础。
(3)堤坡防护。对桥址处上游30m、桥下27m、下游30m范围内两侧堤防迎水坡,以及桥址处桥下27m范围内两侧堤防背水坡采用预制砼块进行防护。护坡底高程平地面高程,护坡顶高程平堤顶高程。结构自上而下为0.12m厚C30预制砼块、0.1m厚碎石垫层、土工布、0.1m厚中粗砂垫层,顶部设C25砼压顶,底部为C25砼基础。
三、桥梁项目建设须按照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它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桥梁项目跨汛期施工,你公司汛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同时抄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畅通。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损毁损坏水利工程设施。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洪影响处理方案)和施工安排等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项目施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桥梁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山东省水利厅及有关水行政和河道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五、桥梁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出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河道管理单位报告。同时,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工作,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六、为保证桥梁自身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七、桥梁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项目建设如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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