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庄墓河特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并征求安徽省水利厅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庄墓河特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结论合理,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
二、拟建工程跨庄墓河处岸线左岸为控制利用区、右岸为保留区。根据《东淝河(含瓦埠湖、施家湖)淮南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本工程为确需穿(跨)越岸线交通运输类公共基础设施,属于可在岸线保留区进行的开发利用项目,我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结论。
三、同意工程建设方案
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路线起点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枢纽,终点位于新桥机场西北侧市界处,衔接淮桐高速合肥段,路线全长约56.438km,跨瓦埠湖蓄洪区和史院保庄圩采用全桥方案,桥梁总长5.737km。其中,瓦埠湖蓄洪区内桥梁长2.783km,桩号K13+391~K16+174,为此次许可范围。
瓦埠湖蓄洪区内拟建工程设计标准为公路一级,防洪标准300年一遇,桥梁总宽26.50m,在庄墓河入湖口附近跨史院保庄圩圩堤和庄墓河。桥梁轴线法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为0°。
主要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表
主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117度中央子午线) | |
X | Y | |
238# | ****** | ****** |
239# | ****** | ****** |
全桥跨径布置为:
左幅2.0m桥台+26×(7×13m)桩板结构+3×(8×13m)桩板结构+(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5+3×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4m+30m+24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4×(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5×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130m钢箱系杆拱+14×(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5×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4m桥台。
右幅2.0m桥台+26×(7×13m)桩板结构+3×(8×13m)桩板结构+2×(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1.50m+30m+21.5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4×(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5×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130m钢箱系杆拱+14×(4×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2×(5×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4m桥台。
主桥采用130m单跨下承式钢箱系杆拱桥,主墩采用三柱式桥墩,分离式承台接群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桩板结构、小箱梁,桥墩为桩柱式,桥台为肋板台。
拟建工程与史院保庄圩圩堤立交,跨堤净空5.42m,采用30m跨径小箱梁跨越,213#、214#墩布置在堤防两侧,均不占用堤身断面,213#墩(保庄圩侧)外边缘距离现状(规划)堤脚最小距离为5.14m(0.93m),214#墩(庄墓河侧)外边缘距离现状(规划)堤脚最小距离为0.74m(0.74m)。
四、同意《报告》中拟建工程对防洪影响评价的意见。拟建工程对瓦埠湖蓄洪区蓄洪容积、过流能力、蓄洪水位等影响较小;对区域内其他水利工程有一定影响,采取防治补救措施后,影响可基本消除。
五、同意《报告》中洪水对拟建工程影响评价的意见。拟建工程设计防洪标准300年一遇,高于城瓦埠湖域防洪标准,洪水淹没、冲刷、淤积等对拟建工程安全影响较小。
六、同意《报告》提出的库容补偿、行洪断面补偿、岸坡防护、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和渠道断面补偿等防治补救措施,防治补救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库容补偿
对桥下267#~299#墩对应范围进行清表,清表长度950m,清表厚度0.30m,清表后平均地面高程21.50m,可增大蓄洪库容约7175m3。
(二)行洪断面补偿
对桥梁中心线上游200m至下游150m庄墓河进行切滩,两端各设置100m长顺接段与现状河道顺接。切滩底高程14.20m,切滩坡比1:4,切滩后河道底宽60m,开挖后桥下过流断面可增大448.84m2。
(三)岸坡防护
对桥梁中心线上游200m至下游150m两侧切滩范围护砌共700m,采用自适应球体模袋护岸,护岸厚度为60cm,双层模袋。护岸高程为从切滩河底(高程14.20m)护至河滩面(高程17.20m),底部平抛2m~3m作为固脚。
(四)史院保庄圩圩堤达标加固和堤坡防护
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史院保庄圩按照2级堤防标准先行实施达标加固,设计堤顶高程26m,顶宽6m,迎背水侧坡比均为1:3,堤防压实度不低于0.93。堤顶设4.50m宽防汛道路,两侧各0.75m土路肩,路面结构层从下往上为:10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15cm厚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排水基层+20cm厚C30混凝土面层。
对桥梁投影及边线外缘5m范围内达标堤防迎背水侧均采用C20砼连锁块护砌,由堤顶护至堤脚,结构形式从下往上为:5cm厚模袋垫层+12cm厚砼连锁块,顶部和底部均采用C25砼60cm×40cm的压顶或镇脚。
(五)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对迎水侧近堤214#桥墩桩基3m范围进行防渗处理,自下而上为一层复合土工膜、一层25cm厚粘性土、一层15cm厚碎石层、一层30cm厚现浇砼护砌,采用60cm×40cmC20现浇砼封边。
对背水侧近堤213#桥墩桩基3m范围进行反滤处理,自下而上为一层土工布、一层15cm厚中粗砂层、一层10cm厚瓜子片、一层10cm厚碎石层、一层30cm厚干砌石护砌,采用60cm×40cmC20现浇砼封边。
(六)渠道断面补偿
对211#桥墩占用的陈岗咀电站进水渠采用单一梯形断面进行改沟,改沟段长65m,底宽1m,坡比1:2。对294#、297#桥墩占用的灌溉渠采用单一梯形断面进行改沟,改沟段长170m,底宽0.50m,坡比1:2。
七、拟建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不得影响规划水利工程的实施。拟建工程近堤及河道内桥墩等施工应避开汛期,其他工程跨汛期施工的应制定相应施工期度汛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八、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妥善维护堤防等水利设施,不得降低影响范围内现有水利工程防洪及排涝能力,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寿县水利局、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拟建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委参加工程验收。
九、拟建工程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或拟建工程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申请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抄送: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安徽省水利厅,淮南市水利局、寿县水利局、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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