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1〕47号
关于日照-仪征原油管道穿越绣针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建设项目部:
你公司《关于审查日照-仪征原油管道穿越绣针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函〔2010〕23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日照-仪征原油管道穿越绣针河工程建设方案。输油管道穿越处位于绣针河沿海高速公路绣针河大桥上游50m,相应绣针河省界段规划桩号1+300。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穿越水平长度676.6m,入土点距离现状左堤背水侧堤脚137 m,管道在左堤迎水侧堤脚处埋深12m,在河床处最小埋深7.49m,在规划右堤迎水侧堤脚处埋深7.4m,出土点距离规划右堤背水侧堤脚73m,管道设计压力8.5MPa,管径914mm。输油管道同步敷设通讯光缆,光缆套管位于输油管道上游10m处,穿越长度、深度与输油管道一致,管径121mm。
二、为保证管道工程安全,你公司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和防洪评价报告计算成果,进一步复核穿越处管道埋深。在穿越处河道两侧设置安全应急闸阀,划定管道安全范围,设置明显标志。
鉴于绣针河治理规划尚未批复,河道防洪标准、规划河道断面和堤线位置等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管道入、出土点位置和埋深应为绣针河规划实施留有余地,绣针河规划工程实施时你公司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为保证防洪工程安全,你公司应对管道穿越处一定范围内,沿管道轴线进行压密灌浆,对堤防进行截渗处理,具体方案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设计,报经我委审核后实施。
四、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需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施工设施,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如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应按原标准恢复。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河道管理单位报告。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连云港市和日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对工程的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连云港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委、江苏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连云港、日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有关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七、管道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制定防泄漏安全运行预案报连云港、日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管道设计寿命期满后,你公司(运营管理单位)须按照有关河道管理单位要求,负责对管道进行有效处理,保证水利工程安全。
八、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九、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江苏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连云港市水利局,日照市水利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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