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1〕48号
关于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跨越沂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跨越沂河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晋豫鲁铁工函〔2011〕62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跨越沂河工程的建设方案。拟建桥梁位于沂河中泓桩号158+000,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桥梁全长2224.62m,跨径组合采用21-32m+1-(40m+64m+40m)+1-32m+2-24m+11-32m+1-(40m+64m+40m)+24-32m,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3°,桥梁与两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左、右堤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6.72m、5.36m。
二、桥梁24m跨径偏小,为减轻对河道行洪的影响,你公司应优化桥梁设计方案,适当加大桥梁跨径。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计算成果,河道内桥墩(24#至39#)下承台在河道冲刷线以上,对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有不利影响,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适当调整下承台顶高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上述不利影响。
三、23#、24#、39#、40#桥墩紧邻堤脚,对堤防安全有一定影响,为保证防洪工程安全,桥墩基础施工时应采用钢板桩防护,并对影响范围内的两岸堤防进行防渗处理。
为减轻桥梁对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你公司应对桥梁上下游100m范围内的堤防迎水坡、河道岸坡进行防护。
上述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审核后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
四、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需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抄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施工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如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应按原标准恢复。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经对工程的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委、山东省水利厅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备案。
六、有关工程对涵洞、拦河闸坝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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