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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沂市世佳广告有限公司申请在宿新高速新沂河大桥上下游侧建设广告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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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许可〔2011〕50号


 


关于新沂市世佳广告有限公司申请在宿新高速新沂河大桥上下游侧建设广告牌的意见

 

新沂市世佳广告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在新沂河建设广告宣传牌项目建设方案的申请》(新沂世佳广告〔2011〕6号)收悉。根据有关水法规的规定和防洪、管理要求,对该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在新沂河河道内建设广告牌工程。拟建广告牌工程位于宿新高速新沂河大桥(右堤桩号9+280)上、下游河道滩地上,共布设6块,上、下游侧分别布设3块。广告牌距主河槽岸线均不小于100m,右侧广告牌距右堤迎水侧堤脚不小于100m,左侧广告牌距左堤迎水侧堤脚不小于150m。广告牌基础为阶梯式砼基础,基底尺寸为730cm×600cm(长×宽),高310cm,基础顶高程不高于现状滩面高程。广告牌立柱采用直径120 cm钢管制作,在顺水流方向与特大桥桥墩对齐。广告牌面为钢结构,立面尺寸为1800cm×600cm。广告牌总高度为21.5 m,其中,立柱高度15.5 m,牌面高度6m。
  二、为减少该建设项目对宿新高速新沂河大桥安全运行的影响,广告牌立柱距桥面板边沿不小于50m,你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相应调整广告牌布设方案。
  三、该段新沂河已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为确保安全,广告牌工程应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你单位应据此复核广告牌基础埋深。牌面下检修道高程应高于新沂河校核洪水位1.0m以上。广告牌设置不得影响宿新高速新沂河大桥及桥上行人、车辆的安全。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河道占用补偿等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不得安排在汛期施工,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须运出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对可能影响防洪工程及管理设施的施工,必须经河道管理单位同意和验收。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将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河道管理单位。
  五、新沂河是行洪河道,汛期洪水峰高量大,加之河床为砂质,洪水冲刷及其它原因影响,河势易产生较大变化。你单位应充分考虑河势改变可能对广告牌安全产生的影响,加强风险管理,及时采取工程措施保证安全。今后如因河道行洪及河势改变对广告牌设施造成影响时,河道管理单位概不赔偿。
  六、今后如因水利规划、河道治理等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建设要求。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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