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2〕2号
关于光大沭阳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光大生物能源(沭阳)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光大沭阳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函》(光生能沭函〔2011〕)收悉。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水资源﹝2003)311号)要求,我委组织对《光大沭阳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根据《报告书》修改完善情况,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对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建设项目取水水源、取用水合理性、取退水影响及水资源保护措施等进行了分析论证,分析和论证范围合适,方法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要求。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建设项目以新沂河水(含淮沭河来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口位于新沂河南偏泓闸下游约9.5km处的取水方案,以及建设项目年取水总量72.1万m3、最大取水流量0.029m3/s的取水规模。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根据新沂河沭阳水文站水位资料,对建设项目用水保证程度的分析,以及根据分析论证提出的通过淮沂水系水量调度,建设项目97%设计保证率用水需求基本可以满足的结论。
四、《报告书》提出的建设项目发电用水指标41.2m3/万kw·h、用水重复利用率98.2%等主要用水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生活污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收集后接入沭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的退水方案。你公司应制订非正常工况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入河排污口或利用其他排污(水)口排放污废水。
六、你公司应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枯水年份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根据水法规规定,你公司在取用水时应服从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安装计量设施,如实提供取水资料,依法交纳各项水规费。
八、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你公司应按照核定的年取水总量限额,经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我委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九、建设项目如取水水源、取水量、取退水方式发生改变,或者自《报告书》审查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未通过核准,你公司拟继续申请取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水资源论证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宿迁市水务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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