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微山县南阳永盛码头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作者:null  来源:null  责任编辑:管理员

淮委许可〔2012〕7号




关于微山县南阳永盛码头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微山县永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微山县南阳永盛码头工程开工建设的请示》(永盛物资〔2011〕8号)收悉。此前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道管理单位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微山县南阳永盛码头工程建设方案。拟建码头位于南四湖上级湖湖西堤内滩上,相应南四湖湖西大堤桩号50+575~50+955。码头前沿线平行河口布置,长380 m,宽32 m,码头距离湖西大堤设计内堤脚8~10 m。码头采用连续灌注桩护岸、墩柱式栈桥结构形式,设置4个栈桥泊位,700吨级,设计地面高程35.1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进出码头道路采用直接过堤方式,堤防迎、背水侧各设1道上堤坡道与码头外交通道路连接,坡道宽8m。办公设施布置在堤防背水侧。
  二、你公司应充分考虑码头工程与湖西大堤加固工程的衔接,不得影响湖西大堤加固工程的实施,并应充分考虑采煤沉陷对码头的影响。码头距堤防加固设计断面迎水侧堤脚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应在堤防和码头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三、因码头面低于南四湖上级湖设计洪水位,遇较大洪水时将被淹没,建设(运营)单位应加强防洪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每年汛期制订防洪预案,汛期及行洪期间,滩地货场停止运营,不得存货,以确保安全。
  四、为防止岸坡冲刷,保证防洪工程安全,你公司须对码头上、下游各50米范围内滩地岸坡进行护砌。具体护岸设计方案应报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审查同意。
  五、你公司应对码头影响范围内的堤顶防汛路及上、下堤坡道路面采用砼进行硬化。上、下堤坡道不得破坏堤防有效断面,坡度不大于8%。建设(运营)单位应负责对码头影响范围内的堤顶防汛路及上、下堤坡道进行维护,严禁超载车辆上堤,保证防汛道路畅通。
  六、码头建设须按照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滩地内不得修建永久性房屋等设施。为保证行洪安全,不得在汛期施工,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彻底清除围堰等临时设施,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须运出堤外,不得堆放在湖内。
  七、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以及护岸、隔离设施、上下堤坡道专项设计和施工安排等报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审查同意,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防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堤防、护岸、护坡等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报请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进行涉河部分工程专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八、码头建设(运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体,防止南四湖水质受到污染。
  九、码头建设涉及航运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征得相关单位或部门同意。
  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建设要求。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