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3〕10号
关于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董峰湖特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董峰湖特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皖交投总工〔2012〕49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现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利辛至淮南段董峰湖特大桥工程的建设方案。拟建桥梁自北向南依次跨越淮北大堤(堤防桩号35+050)、董峰湖行洪区、董岗保庄圩堤、淮北大堤(堤防桩号29+700)。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300年一遇,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宽26.5m。桥梁左幅跨径布置为(45+80+45)+(3×30+28)+104×30+(25+2×30+28)+(24+2×30+28)+(45+80+45)+18×30+(24+2×30+28)+(45+80+45)+4×30m,总长4.745km;右幅跨径布置为(45+80+45)+(3×30+24)+104×30+(25+2×30+28)+(24+2×30+28)+(45+80+45)+18×30+(24+2×30+28)+(45+80+45)+4×30m,总长4.741km。桥梁与淮北大堤(堤防桩号35+050)、董岗保庄圩堤、淮北大堤(堤防桩号29+700)立交,跨堤处桥跨均为(45+80+45)m,梁底与现状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6.8m、4.6m、5.1m。跨堤桥梁上部采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采用实体墩,群桩基础,其余桥梁上部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采用桩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
拟建桥梁跨堤处桥墩中心点坐标(1980年西安坐标系)为:
桥梁K69+795处左幅桥墩:X=3616307.853,Y=531599.729;
桥梁K69+799处右幅桥墩:X=3616300.428,Y=531587.907;
桥梁K69+875处左幅桥墩:X=3616230.718,Y=531621.018;
桥梁K69+879处右幅桥墩:X=3616223.329,Y=531609.173;
桥梁K73+428处左幅桥墩:X=3612807.960,Y=531032.688;
桥梁K73+428处右幅桥墩:X=3612812.197,Y=531020.091;
桥梁K73+508处左幅桥墩:X=3612732.052,Y=531007.717;
桥梁K73+508处右幅桥墩:X=3612736.146,Y=530994.984;
桥梁K74+250处左幅桥墩:X=3612014.250,Y=530824.963;
桥梁K74+250处右幅桥墩:X=3612016.743,Y=530811.823;
桥梁K74+330处左幅桥墩:X=3611935.643,Y=530810.594;
桥梁K74+330处右幅桥墩:X=3611937.960,Y=530797.421。
二、淮北大堤为一级堤防,近堤桥墩的布设影响堤防渗流稳定,对堤防安全有不利影响,你公司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淮北大堤堤防及近堤桥墩周边进行防渗处理专项设计,确保堤防安全。
为保证防洪工程和桥梁自身安全,你公司应对桥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岸坡、堤坡进行防护。
上述堤防防渗、堤(岸)坡防护、近堤桥墩防护等防洪影响处理专项工程应委托具有水利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报经我委审核后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
三、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开工时,通知我委派员对工程施工位置和界限实施监督。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如损坏水利工程与设施,你公司应按原标准恢复。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安全监测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出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河道管理单位报告。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委、安徽省水利厅、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备案。
五、有关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六、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手续。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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