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3〕13号
关于省道206线淮阳县汪洼至川汇区毛楼段升级改造工程跨沙颍河颍东路大桥建设方案调整的审查意见
周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周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省道206线淮阳县汪洼至川汇区毛楼段升级改造工程跨沙颍河颍东路大桥建设单位和桥名的报告》(周建投〔201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鉴于桥梁建设实际情况,同意你公司作为拟建桥梁建设单位,负责桥梁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桥梁名称变更为周口市东外环路新建工程跨沙颍河大桥。
二、基本同意拟建桥梁工程调整建设方案。调整后,桥梁位置不变,桥梁全长由原492.16m调整为633m,桥梁宽度由24.5m增加为50m,主跨由原(30+51+51+30)m调整为(30+53+53+30)m,桥梁跨径布置为:4×30+2×36+(30+53+53+30)+(30+30+35+30)+5×30m。桥梁与两侧堤防立交,跨越左、右岸堤防处跨径分别为35m、36m。桥梁梁底与现状左、右岸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3.37m、3.73m,与规划左、右岸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2.23m、2.34m。
拟建桥梁主墩中心线与桥轴线交点坐标(周口城市坐标系)为:
6#桥墩:X=3717922.863,Y=497921.482;
7#桥墩:X=3717951.371,Y=497930.823;
8#桥墩:X=3718001.737,Y=497947.325;
9#桥墩:X=3718052.102,Y=497963.827;
10#桥墩:X=3718080.611,Y=497973.168。
三、为避免桥梁建设对河道治理规划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建桥前,你公司应对桥梁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堤防按照沙颍河治理规划设计标准(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先行实施建设。
四、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手续。
五、其他事宜仍按我委《关于省道206线淮阳县汪洼至川汇区毛楼段升级改造工程跨沙颍河颍东路大桥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2012〕70号)要求办理。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请你公司按照审查意见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内容调整,及时将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报送河南省水利厅审核,并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河南省水利厅、周口市水务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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