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3〕15号
关于同意核发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顾桥电厂(2×300MW级)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决定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规定,2013年2月,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你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顾桥电厂(2×300MW级)工程(以下简称"顾桥电厂")取退水设施进行了现场核验。根据核验情况,我委同意核发"顾桥电厂"取水许可证,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顾桥电厂"年取水总量指标为800万m3,取水水源为淮河地表水,取水口设于凤台大桥下游约900m、永幸河口附近左岸。
二、"顾桥电厂"应做到计量取水、安装先进的计量设施,按要求接入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并依法缴纳各项水规费。
三、依据水法规规定,自2013年起,你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应向我委及安徽省水利厅等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顾桥电厂"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表)等取用水资料。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确保"顾桥电厂"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做到污废水全部利用,不外排。
五、"顾桥电厂"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安徽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淮南市水利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