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3〕73号
关于同意核发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80万吨/年熔体风冷高塔生态复合肥项目取水许可证的决定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规定,我委组织对你公司80万吨/年熔体风冷高塔生态复合肥项目(以下简称"金沂蒙复合肥项目")取水工程进行了现场核验。根据核验情况,我委同意核发你公司取水许可证,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金沂蒙复合肥项目取水水源为沭河地表水,取水口设于沭河临沭县南古镇后寨村段,年取水许可总量为300万m3。
二、 你公司应做到计量取水,安装标准先进的取水计量和传输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我委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如实上报取用水资料,依法缴纳各项水规费。
三、 依据水法规规定,自2013年起,你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及山东省水利厅报送项目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表)。
四、 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确保污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按有关规定排放污废水。
五、 金沂蒙复合肥项目取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由山东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六、 金沂蒙复合肥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3年11月11日 至2018年11月10日。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
抄送: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