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淮南淮河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了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
一、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淮南淮河大桥工程跨淮河段左、右岸占用岸线控制利用区,跨汤渔湖行洪区段占用岸线保留区。你公司组织编制的《淮南淮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对项目占用岸线保留区的符合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考虑项目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项目可以启用保留区进行开发利用”结论。
二、基本同意淮南淮河大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于淮南水文站上游约1.0km处跨越淮河,自南向北依次跨越淮南城市圈堤、石姚段堤防、淮河、汤渔湖行洪堤、汤渔湖行洪区、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淮北大堤。桥梁跨淮河左岸堤防处对应淮北大堤桩号77+010(淮北大堤饶荆段),跨淮河右岸堤防处对应石姚段堤防桩号为9+900;桥梁跨汤渔湖行洪区。桥梁设计防洪标准3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桥梁纵轴线垂直于河道主流线,桥墩顺水流布置。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总长为7520m,桥梁桩号K5+847.131~K7+963.2段在汤渔湖行洪区内设2116.1m路基段,路面高程为19.94m~25.14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桥梁左幅跨径布置为:(3×55m+37m)(跨淮南城市圈堤)+9×28m+5×28.5m+30m+35m+30m+25.8m+28.5m+25.8m+(57.5m+95m+57.5m)(跨石姚段堤防)+(350m+140m+70m)(跨淮河)+27×40m+35.3m+2×40m+35.3m+(57.5m+95m+57.5m)(跨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5×32.3m+9×40m+75m+4×120m+75m+2×39.6m+(57.5m+95m+57.5m)(跨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3×28m+14×30m+2116.1m路基段+12×30m+(40m+65m+37m)(跨淮北大堤)。
桥梁右幅跨径布置为:(3×55m+37m)(跨淮南城市圈堤)+11×28m+3×30m+35m+30m+3×32m+(57.5m+95m+57.5m)(跨石姚段堤防)+(350m+140m+70m)(跨淮河)+27×40m+32.3m+2×35m+32.3m+(57.5m+95m+57.5m)(跨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4×34m+10×40m+75m+4×120m+75m+2×39.5m+(57.5m+95m+57.5m)(跨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17×30m+2116.1m路基段+9×30m+3×28m+(37m+65m+40m)(跨淮北大堤)。
桥梁与沿线现状及规划堤防均采取立交方式,其中PL16、PL15桥墩距淮南城市圈堤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9m、6.7m,桥下堤顶净空为5.0m;PL40、PL39桥墩距石姚段堤防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6.1m、5.6m,桥下堤顶净空为7.1m;PL76、PR77桥墩距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2m、5.5m,桥下堤顶净空为5.5m;PL101、PR102桥墩距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7.4m、7.5m,桥下堤顶净空为5.3m;PHR13、PHR14桥墩距淮北大堤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7.8m、7.8m,桥下堤顶净空为4.9m。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PL15#桥墩:E******,N******;
PL16#桥墩:E******,N******;
PL39#桥墩:E******,N******;
PL40#桥墩:E******,N******;
PL76#桥墩:E******,N******;
PR77#桥墩:E******,N******;
PL101#桥墩:E******,N******;
PR102#桥墩:E******,N******;
PHR13#桥墩:E******,N******;
PHR14#桥墩:E******,N******。
三、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防洪的措施方案。
1. 规划堤防先行实施
项目对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工程按照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有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标准、方案先行实施(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上、下游各设25m衔接段以1:5边坡顺接至现状堤防;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上、下游各设20m衔接段以1:3边坡顺接至地面)。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堤防堤顶高程26.01m,堤顶宽度6.0m,迎水侧坡比为1:3,背水侧在高程23.01m处设宽2m戗台,戗台以上坡比为1:3,戗台以下坡比为1:4.5。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堤顶高程26.43m,堤顶宽度6.0m,迎水侧坡比为1:3,背水侧在高程23.43m处设宽2m的戗台,戗台以上坡比为1:3,戗台以下坡比为1:4.5。
2. 规划河道疏浚先行实施及行洪断面补偿
项目按照《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25-2035年)》(修编)确定的淮河中游河道整治方案先行实施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河道疏浚任务,规划河底底宽375m,底高程9.00m,两岸边坡坡比均为1:4。
新建桥梁占用淮河主槽行洪断面220m2,占用滩地内行洪断面313m2,项目在上述规划河道断面基础上,对左岸切滩35m进行行洪断面补偿,切滩长度同疏浚长度,补偿淮河主槽行洪断面385m2,消除项目建设造成的壅水及对河道行洪不利影响。
疏浚及切滩后河道底宽410m,底高程9.00m,两岸边坡坡比均为1:4。疏浚及切滩段上、下游另外各设150m过渡段与现状河道岸坡平顺衔接。
3. 规划行洪区灌排沟渠疏浚先行实施及行洪断面补偿
项目按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有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标准、方案先行实施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柳沟疏浚任务,规划沟底底宽5.0m,底高程15.00m,两岸边坡坡比均为1:2。
新建桥梁占用柳沟断面3.5m2,项目在上述规划断面基础上,向左、右岸各扩挖1.5m进行断面补偿,扩挖长度同疏浚长度,补偿渠道断面4.5m2,消除项目建设对柳沟排涝的不利影响。
疏浚及扩挖后柳沟底宽8.0m,底高程15.00m,两岸边坡坡比均为1:2。
项目占用石姚湾净水厂调蓄池库容145.3m3,通过清淤补偿库容180m3。项目对调蓄池内南侧长15m、宽40m的区域进行清淤,清淤厚度0.3m。
4. 堤坡防护
项目采用0.12m厚实心混凝土预制块对桥梁投影范围堤防迎、背水侧进行防护,自堤脚护至堤顶。采用0.12m厚自锁形空心混凝土预制块对桥梁投影范围以外的堤防迎水侧进行防护,自堤脚护至高程25.0m处,高程25.0m处至堤顶采用草皮护坡。
堤坡防护范围:淮南城市圈堤迎水侧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桥梁中心线下游150m,背水侧为桥梁投影范围;石姚段堤防迎水侧为损毁部分,背水侧为桥梁投影范围;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迎、背水侧均为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规划新建的高皇镇保庄圩堤防迎水侧为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背水侧为桥梁投影范围;淮北大堤迎水侧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桥梁中心线下游150m,背水侧为桥梁投影范围。
5. 岸坡防护
项目对左岸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岸坡及右岸桥址处现状护坡下游顺延100m范围内淮河河道岸坡进行防护。岸坡防护采用1.0m厚抛石自河底高程9.0m护至高程18.20m,坡比为1:4,底部设置设每米5m3的备冲石。采用C25砼生态砌块自高程18.20m护至现状平滩地高程(左岸滩地19.00m,右岸滩地21.50m),坡比1:4,坡顶设压顶,坡脚设镇脚。
6. 堤防防渗
项目采用高压旋喷防渗墙对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60m)、规划新建的高皇保庄圩堤防(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60m)、淮北大堤(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60m)进行堤防防渗处理,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汤渔湖行洪堤防渗墙位于堤顶距迎水侧堤肩1.0m处,墙顶高程25.01m,墙底高程7.80m。高皇保庄圩堤防渗墙位于堤顶距迎水侧堤肩1.0m处,墙顶高程24.93m,墙底高程-3.10m。淮北大堤防渗墙位于迎水侧堤脚边线以外2.0m处,墙顶高程22.80m,墙底高程6.60m。
7. 行洪区库容补偿和桥墩防护
项目占用汤渔湖行洪区库容2780m3,通过开挖补偿库容34000m3。项目通过下挖桥梁与规划汤鱼湖进洪闸之间地势较高的区域进行库容补偿,疏挖补偿面积约115600m2,挖深0.1m~0.7m,疏挖区域与原地面以1:5的坡比连接。
项目对P90~P98号桥墩周围5m范围内进行防冲防护,桥墩防护采用0.5m厚C30钢筋混凝土,下设0.1m厚C15混凝土垫层。
8. 堤防安全监测
项目在淮南城市圈堤、石姚段堤防、规划加固的汤渔湖行洪堤、规划新建的高皇镇保庄圩堤防、淮北大堤5处桥梁跨堤中心线上游50m及桥梁中心线下游50m处两个断面设沉降及位移堤防安全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布置3个观测点,分别位于堤防迎、背水侧堤脚和堤顶。施工期监测频次为2次/周,运行期监测频次为1次/周,项目完工后监测3年。
9. 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项目对近堤迎水侧桥墩(桥墩编号:PL16、PR16、PL40、PR39、PL76、PR76、PL101、PR101、PHL13、PHR13)周围2m范围内进行防渗处理,由下到上依次为复合土工膜、粘性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0.1m厚碎石垫层,0.3m厚浆砌石护面,并采用现浇砼封边。
项目对背水侧近堤桥墩(桥墩编号:PL15、PR15、PL39、PR38、PL77、PR77、PL102、PR102、PHL14、PHR14)周围2m范围内进行反滤处理,由下到上依次为土工布、砂性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0.1m厚碎石垫层,0.3m厚干砌石护面,并采用现浇砼封边。
四、项目建设对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25-2035年)》(修编)实施有影响,跨河桥梁投影范围及投影范围以外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应由你公司按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有关前期工作、《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25-2035年)》(修编)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先行实施,再实施桥梁主体工程。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涉及资金、土地由你公司负责落实,如需办理涉公路行政许可手续由你公司负责办理。
五、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应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汛期应服从河道防洪管理要求。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湖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湖安全管理。在河道内桥墩实施前,先行实施行洪断面补偿等影响行洪安全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其他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备案。
七、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并加强对堤防、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八、为保证桥梁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九、项目建设如涉及灌排水系、农田水利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十一、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二、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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