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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巨东船厂船舶维修保障点及码头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河湖处  来源:河湖处  责任编辑:俞晖

徐州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徐州巨东船厂船舶维修保障点及码头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49日至2028年48日。

一、基本同意徐州巨东船厂船舶维修保障点及码头改造提升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印发《江苏省内河船舶维修保障点布局方案(2024—2027年)》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确定徐州巨东造船有限公司为内河船舶维修保障提升点的通知》明确的大运河徐州段船舶维修保障提升点,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江苏段航运服务保障能力。

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镇京杭运河湖西航道西岸南四湖二级坝下游3.5km处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占用南四湖岸线控制利用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船台维修棚防尘棚改建拼装区续建码头集中排水沟

1. 船舶维修保障点改造提升

在已批复5处船台的基础上,提升1处500吨级船台至2000吨级,增设2个2000吨级船台,焊装平台改为拼装区移至现状船坞南侧,拼装区面积约3500m2,取消现状临时堆场。在现状船坞南北侧分别建设2处船台维修棚,面积约1.38m2

改造提升后项目区域自北向南依次4个船台、1个船坞既有1个拼装区、3个船台,船台均为2000吨级,船台尺寸均为100m×22m(长×宽)

2. 码头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在码头二期作业区东北侧及南侧现状堆场建设3处堆场防尘棚,面积约3.34m2。续建码头集中排水沟430m,排水沟宽1m,深0.75m。

项目维修棚、防尘棚均采用钢结构高程37.0m(南四湖下级湖100年一遇洪水位36.49m超高1985国家高程,下同以下采用可拆除式挂网

、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行洪的措施方案。

项目占用南四湖库容约90m3。对徐州市沛县安庄村安庄沟子北侧(南四湖下级湖内)高滩进行开挖,现状滩面高程约33.97m~34.78m,开挖底高程32.29m,开挖面积61m2,开挖土方120m3,补偿南四湖库容120m3。弃土均运至南四湖管理范围以外。

三、项目部分区域汛期可能淹没,你公司应制定修造设施撤离应急预案,加强项目运行期安全管理,严格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调度安排,确保防洪安全。

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应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抄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汛期应服从河道防洪管理要求。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备案(审核),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管由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项目主体竣(完)工后,你公司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备案

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等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按承诺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项目主体工程等建设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其余一般变更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49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沛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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