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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管理员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淮委政务公开办法》要求,由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淮委门户网站(http://www.hr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邮编:233001,电话:0552-3093716,3093717,电子邮箱:hwzwgk@hrc.gov.cn)。

    一、概述

    2015年,淮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5年淮委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及时将保留、取消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按照要求逐项修订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便于公众查询下载。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淮委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都进行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公开。2015年汛期,淮委共发布淮河汛情、重要天气、台风预警、暴雨预报的手机短信3.2万余人次,发布雨水情简述、水情简报、水情分析、气象预测等300余期,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流域水情预警等相关信息。

    及时公开治淮工程建设管理进展。紧紧抓住治淮工程进展的节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等工程进展情况。

    适时公开水资源管理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淮河水质、水资源的关注,通报淮河流域第二批全国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淮河片水资源公报,并逐月发布淮河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和水势情况通报。

    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淮委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有关情况,同时确保淮委招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二)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淮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内容的公开。2015年淮委再次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目前,淮委政府信息公开一级目录19项、二级目录48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50条。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工作,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注。适时通过"治淮信息"、"治淮论坛"等栏目和活动平台介绍国家和水利部的治水新方针、新政策,宣传"十二五"治淮成绩,解读"十三五"淮河流域水利发展需要破解的重大问题以及今后治淮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思路。通过淮河水利网"治淮展厅"栏目,运用图片、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不断加大治淮舆情收集和分析,了解和掌握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淮委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平台,形成了以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已有的《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要求部门(单位)明确文件公开范围,确保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各部门(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强化相关人员职责,完善信息公开规程,提升各部门、单位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加大必要经费支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目前淮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计24人,基本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工作

    2015年,淮委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效率,扎实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水平,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水利部有关要求,2015年淮委对原有的18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3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行政许可主办部门(单位)进行调整,并印发文件进行明确,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位。

    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进一步理顺、规范淮委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设立淮委行政许可窗口,制作淮委行政许可窗口标志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集中受理,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材料提供便捷服务;推行受理单制度,对审批时限、许可方式、联系方式等进行明确告知;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对未按期完成的项目要专门进行延期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印发《淮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委行政许可相关规程和制度的通知》,其中包括《淮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单样表》、《淮委行政许可服务规范》、《淮委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及13项《淮委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等,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做好审批项目后续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截至2015年12月底,淮委全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95项、已办结86项,办结率为91%,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受理、办结5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受理6项、办结4项;取水许可受理13项、办结12项;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受理43项、办结40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受理、办结2项;河道采砂受理24项、办结22项;利用堤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受理2项、办结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结合治淮及淮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5年淮委再次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目前淮委政府信息公开一级目录19项、二级目录48项。依照修订后的《淮河水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5年度淮委主动公开信85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0.12%;政策法规8条,占0.94%;重要公文22条,占2.59%;新闻发布52条,占6.12%;政务信息272条,占32%;统计信息1条,占0.12%;行政许可206条,占24.24%;水利规划4条,占0.47%;工程建设14条,占1.65%;行政执法25条,占2.94%;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5条,占2.94%;招标信息117条,占13.76%;人事管理65条,占7.65%;水土保持1条,占0.12%;应急管理7条,占0.82%;公开年报1条,占0.12%。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淮委门户网站建设,加快网站内容更新速度,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删除空白栏目和无效链接,有效提高了门户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持续做好"领导信箱""职工维权信箱""网上信访""监督投诉"等办理工作。目前淮委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查阅点公开

    充分发挥信息查阅平台作用,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众使用电子触摸屏可以检索、查阅淮委已公开所有信息。对淮河防汛调度设施的LED显示屏进行更换,每日滚动播出水情信息、政务要闻等信息,为淮委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务动态提供了新渠道。

    3.新闻媒体

    有效发挥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平台的作用。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编印有关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淮委有关政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2015年度累计发布重要新闻通稿近200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淮委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15年,淮委进一步明确所有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统一由委办公室负责登记、受理和运转,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事项的办理、信息的搜集。在承办部门(单位)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后,由委办公室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经委办公室和承办部门(单位)审签、委保密办保密审查后,由委分管领导签发,重大公开事项需同时经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告知书采用统一文号、格式,并加盖淮委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有效地规范了淮委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5年淮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项,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确认。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淮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5年度淮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累计24人。其中,委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2人,机关各处室和部分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联络员共2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5年度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淮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未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5年度,淮委未收取任何政务公开相关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淮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不够细化;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业务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等。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及时有效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抓好源头管理,淮委制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凡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满足不同人群对信息公开的需要。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回应公众关切做到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认识,提升水平,夯实队伍基础。同时,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频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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