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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管理员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淮委政务公开办法》要求,由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淮委门户网站(http://www.hr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邮编:233001,电话:055230937193093717,电子邮箱:hwzwgk@hrc.gov.cn)。

一、概述

2014年,淮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治淮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淮委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网站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水利信息,增强网站内容的更新,不断强化网站的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的同时,淮委着重加强涉及治淮建设、流域管理等重点栏目的公开,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信息的发布,为社会公众有效行使监督权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淮委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宣[2014]19号),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重点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抗旱减灾、节水型社会建设、民生水利新发展等,通过记者采访、网上访谈、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重大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根据水利部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淮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落实牵头部门、业务部门(单位)等在信息工作中的责任,强化相关人员职责,完善信息公开规程,提升各部门、单位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加大必要经费支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建立治淮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强化监测手段,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工作,加强治淮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增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前瞻性。

(三)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工作

2014年,淮委不断完善系统建设、规范办理流程、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实施水行政许可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淮委实际,制定修订完善《淮河水利委员会实施水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淮委水政安〔2014207),持续规范淮委实施水行政许可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及时更新受理、办结信息,方便申请人及时查询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状态、下载许可文书,也便于社会公众对淮委行政许可工作开展监督。同时积极做好审批项目后续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截至201412月底,本年度淮委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45项、已办结117项,已受理和正在办理28项。其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受理、办结13项;取水工程核验申请受理、办结9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受理18项、办结15项;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受理41项、办结26项;沂沭泗直管河道范围内小型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受理24项、办结19项;河道采砂受理38项、办结34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受理1项;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审查受理、办结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淮河水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度淮委主动公开信息8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0.12%;政策法规11条,占1.30%;重要公文28条,占3.31%;政务信息261条,占30.81%;统计信息1条,占0.12%;行政许可204条,占24.09%;水利规划13条,占1.53%;工程建设18条,占2.13%;行政执法31条,占3.66%;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5条,占2.95%;政府采购1条,占0.12%;招标信息160条,占18.89%;人事管理84条,占9.92%;水土保持1条,占0.12%;应急管理7条,占0.83%;公开年报1条,占0.12%。

网上公众查询信息量列前10位的依次是:政务信息、人事管理、重要公文、招标信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利规划。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公众通过淮委政府信息公开网可查阅淮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可向淮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据统计,2014年度通过淮委门户网站查阅信息累计1119958人次。

2、信息查阅点公开

在淮河防汛调度设施一楼大厅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使用电子触摸屏可以检索、查阅淮委已公开所有信息。

3、新闻媒体

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编印有关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淮委有关政府信息。2014年度累计发布重要新闻通稿146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淮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办理速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本年度,淮委共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次,涉及申请公开信息共1条,已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经调查,该项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已书面告知了申请人。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淮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4年度淮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累计24人。其中,委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2人,机关各处室和部分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联络员共2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4年度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度淮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未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4年度,淮委未收取任何政务公开相关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尽管淮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摆位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具体的办法措施还不够有力;兼职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等。因此,今后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积极传达贯彻学习传达中央和水利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强调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家干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转作风、优服务、办实事活动,更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的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点多、面广,既在纵向上有淮委本级、沂沭泗局及其直属局三个层次,又在横向上有办公室、水政安监、建管、财务、人事等多个部门、单位。因此,今后的政府信息工作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严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在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健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的快速处理的机制体制。委办公室还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着力提升淮委公共众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提高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

(三)深入开展人员培训。根据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委机关处室、部分直属单位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2015年,要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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