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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淮河流域安徽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发布时间:  作者:水保处  来源:水保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要求,2019年11月13日至15日,我委组织安徽省水利厅、合肥市水务局、淮南市水利局、阜阳市水利局、亳州市水利局对引江济淮工程(淮河流域安徽段)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督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引江济淮工程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供水范围涉及安徽、河南2省14市55县(市、区),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由引江济巢、江淮沟通和江水北送三段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航运河道、枢纽建筑物、跨河建筑物、跨河桥梁、渠系交叉建筑物、影响处理工程及水质保护工程等。工程(安徽段)输水线路总长587.4公里,其中利用现有河湖长255.9公里、疏浚扩挖204.9公里、新开河渠工程88.7公里、压力管道37.9公里,总工期72个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569号文批复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并以水许可决〔2017〕20号文批复本工程(安徽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明确了本工程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等,为做好本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依据。安徽段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19年6月,已完成土方挖填14150.57万立方米,石方挖填861.67万立方米,混凝土浇筑74.21万立方米,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铺设30.678千米等。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工作职责;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重视表土剥离集中存放和弃土(渣)场管理;及时落实了苫盖、拦挡、沉沙等防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二、存在问题

(一)东淝河船闸外围弃渣场未设置排水措施。

(二)J010-1标段弃渣场已建排水措施尚存在运行管护不到位、部分排水沟淤积现象;表土堆放区部分裸露面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尚不到位。

三、整改意见

(一)对工程沿线弃土区、表土堆放区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要求,及时完善挡渣墙、坡面综合防护、排水、苫盖等措施。

(二)加强已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适时对弃土区挡渣墙进行维护、对已建排水系统进行清淤疏通,对表土堆放时间较长的存放地要落实植被防护措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工程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请你单位按照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要求,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扰动范围,加强弃渣综合利用和管理,把“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贯穿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确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各项要求在本工程后续建设中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要求,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委及安徽省水利厅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523―2011)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 336―2006)要求,督促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进一步规范本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四)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运行前,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按规定向水利部报备。

       (五)请在2020年1月底前将本次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淮委,并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和工程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徽省水利厅,合肥、淮南、阜阳、亳州市水利(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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