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
发布时间:  作者:水保处  来源:水保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要求,2023年9月6日,我委组织安徽省水利厅、亳州市水利局对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督查意见如下:

一、检查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亳州民用机场工程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1〕47号文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明确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目标、措施等,为做好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依据。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工作职责;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重视表土剥离集中存放、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满足当前进度要求,有效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二、主要问题

(一)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飞行区内存在临时堆土裸露,未及时进行苫盖、拦挡。责任对象为施工单位。

(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尚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单元工程划分。责任对象为监理单位。

(三)水土保持监测季报记录不完整。监测结论中部分存在的问题未给出合理建议;季报未记录“土石方借方与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不一致”等问题。责任对象为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四)土石方购方支撑材料不太规范。责任对象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本次督查发现问题均为一般问题。

三、整改意见

(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初步设计要求,及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苫盖、排水、拦挡、沉砂池等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减少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对周边不利影响。

(二)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单元工程划分,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期间质量控制工作。

(三)督促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监测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给出相应建议。

(四)核实、完善土石方购方相关支撑材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项目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请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要求,加强表土保护和综合利用,及时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把“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贯穿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

(二)做好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工作,为项目后续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提供支撑。

(三)按照本次检查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委,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接受我委或相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的问题整改情况抽查或“回头看”。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9月23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徽省水利厅,亳州市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