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国网徐州供电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徐连铁路草桥牵引站配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沂河段)方案的函》(徐供电函〔2020〕1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
一、基本同意徐连铁路草桥牵引站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跨越沂河建设方案。拟建线路项目于徐州市新沂市草桥镇跨越沂河,相应左、右堤及中泓桩号分别为30+604、31+304、31+500,与河道夹角82°,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线路涉河杆塔共4座,其中GT5、T8杆塔位于堤外,GT6、GT7杆塔位于河道滩地上。GT5杆塔距右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95.5m;GT6杆塔距右堤迎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279.2m,距右岸河槽口最小距离为120m;GT7杆塔距左堤迎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295.5m,距左岸河槽口最小距离为187m;T8杆塔距左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84.1m。线路导线弧垂距沂河左、右岸堤顶及100年一遇洪水位最小距离分别为18.30m、17.58m和16.82m。杆塔均采用灌注桩基础。河道内GT6、GT7杆塔基础连系梁梁底高程为29.12m(1985国家高程基础),高于河道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控制点位置为:
GT5杆塔:东经118°8′5.20″,北纬34°19′30.68″
GT7杆塔:东经118°8′42.49″,北纬34°19′32.86″
二、为保证防洪安全和项目自身安全,你公司应按防洪评价报告分析计算成果复核塔基结构和埋深。
三、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跨河部分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等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签订有关协议,落实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河道安全管理,并负责对因项目实施而损坏的防洪工程及设施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报请河道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五、项目如涉及国土资源利用等其他行政许可手续,你公司应按有关要求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涉及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事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六、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七、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如发生变化,或开工日期超过许可有效期截止日,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利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