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淮河水保局  来源:淮河水保局  责任编辑:汤春辉

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请示》收悉,经审查,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的规定,决定准予设置,并就你公司使用入河排污口提出如下要求:

一、设置地点、排放方式及排放口门

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关于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即共用费县探沂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探沂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和排放口等已经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许可同意(淮委许可〔2018〕62号),关于共用入河排污口,你公司已与探沂镇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协议,请按照协议要求落实好责任。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

该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放总规模不超过1.55万m3/d,其中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规模不超过1.05万m3/d,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16》的一级 A 标准,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最大允许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L和5mg/L以内。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91.6t/a和19.2t/a。

三、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特殊情况下,当尾水排放可能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限制排放。

你公司应编制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落实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四、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1.你公司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严格污水接管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满足要求。

2.入河排污口应按要求设立标志牌,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

3.你公司应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证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每年1月底前向我委报告上一年度入河排污情况。

五、验收要求

你公司正式使用入河排污口前应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抄送: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费县水利局、沂河水利管理局、探沂镇污水处理厂。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