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颍河特大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申请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一、基本同意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颍河特大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阜阳市颍泉区,于茨河铺闸上游2.4km处跨越颍河,对应河道桩号K64+260。桥梁设计防洪标准3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桥梁总长1478m,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交角约11°,桥梁跨越颍河及两岸堤防跨径布置左幅为32m+60m+35m+190m+100m+30m,右幅为35m+60m+32m+190m+100m+30m,主桥为190m+100m+30m单塔斜拉桥,22#~26#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与两岸堤防立交,梁底与左岸现状(规划)堤顶净空为7.71m(6.81m),梁底与右岸现状(规划)堤顶净空为7.05m(5.42m)。22#桥墩位于颍河左岸堤防背水侧,距背水侧现状(规划)堤脚10.66m(5.27m);23#桥墩位于颍河左岸堤防迎水侧,距迎水侧堤脚6.22m;24#桥墩位于颍河左岸滩地内,距迎水侧堤脚36.55m;25#桥墩位于颍河右岸滩地内,距迎水侧堤脚33.55m,26#桥墩位于右岸堤防背水侧,距背水侧现状(规划)堤脚11.82m(2.20m)。
项目控制点坐标(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5°30′00″):
22桥墩中心点坐标:X=3655185.302,Y=523101.373;
23桥墩中心点坐标:X=3655127.171,Y=523116.230;
24桥墩中心点坐标:X=3655094.714,Y=523124.526;
25桥墩中心点坐标:X=3654910.631,Y=523171.574;
26桥墩中心点坐标:X=3654813.746,Y=523196.336。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
(1)河道行洪断面补偿
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200m范围内颍河右岸进行切滩,并设置渐变段与上下游滩唇、岸坡及河底自然平顺过渡,切滩范围总长500m(含上下游渐变段各100m)。切滩控制底高程1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切滩顶高程28.0m,底部切宽8m~10m,切滩边坡1:3。
(2)桥梁影响范围内堤防按规划要求先行实施加固
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颖河左右岸堤防按规划要求先行实施加固,并设置顺接段与上下游侧现状堤防衔接,左堤上下游顺接段长均为20m,右堤上下游侧顺接段长度均为40m。左堤加固标准为50年一遇,加固后堤顶高程为36.0m;右堤加固标准为100年一遇,加固后顶高程为37.33m。左右岸堤顶宽均为8m,迎背水侧坡比1:3。
在加固后的颍河两岸堤顶新建防汛道路,防汛道路与原堤顶道路顺接,左堤新建防汛道路总长140m,右堤新建防汛道路总长180m,路面宽5.5m,道路结构自上而下为0.2m厚C20砼现浇面层、0.1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0.2m厚8%石灰稳定土基层。
(3)堤、岸坡防护
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150m范围内左右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堤坡采用0.12m厚生态混凝土护坡护砌,自堤脚护至高程35.0m,背水侧采用草皮护坡。对桥梁投影边缘线及上下游5m范围内堤防迎、背水坡均采用预制块硬质护砌,护砌自堤脚至堤顶。护坡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0.6m×0.4mC20砼压顶和镇脚。坡面每隔20m设置横向格梗,格梗截面尺寸0.6m×0.4m。
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20m、下游180m范围内颍河右岸切滩段岸坡进行防护。采用双层自适应球体模袋护岸,护岸厚度0.6m,从切滩河底(高程18.0m)护至现有雷诺护垫底部(高程28.0m),底部适当延抛2m~3m作为固脚。
(4)近岸桥墩防护和近堤桥墩防渗处理
对近岸24#、25#桥墩周围2m范围采用粘土回填,换填深度计3m。
对近堤23#桥墩承台3m范围进行防渗处理,自下而上为一层复合土工膜、一层0.5m厚细砂、一层粘性土、一层0.15m厚碎石层、一层0.3m厚现浇砼护砌,并采用0.6m×0.4mC20现浇砼封边。
对位于背水侧的22#和26#桥墩承台范围3m内进行反滤处理,自下而上为一层土工布、一层0.15m厚中粗砂层、一层0.1cm厚瓜子片、一层0.1m厚碎石层、一层0.3cm厚干砌石护砌,并采用0.6m×0.4mC20现浇砼封边。
三、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抄阜阳市水利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湖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阜阳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阜阳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湖安全管理。防治与补救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阜阳市水利局备案。
五、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公司应加强对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六、为保证项目桥梁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九、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省河长办、水利厅,阜阳市水利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