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发润鑫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润鑫水务字〔2019〕1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关于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2016〕10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国淮)申字[2019]第32003号),经研究,我委对你公司在建的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取用水方案。本工程将汛期雨洪资源调蓄至石泉湖水库、相邸水库,可向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和莒南临港产业园区增加供水12.04万m3/d,多年平均供水量2511万m3。本工程引水时段为汛期7-9月,当朱家庄橡胶坝来水大于2.2m3/s,且沭河水位高于渠首引水闸闸底板顶高程80.5m时,自沭河引水,多年平均引水量2643万m3,引水口位于莒南县道口镇朱家庄橡胶坝引水闸。
二、同意本工程不设置入河排污口,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行期新增区域退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的退水方案。未经批准,你公司不得新设置入河排污口或利用其他入河排污(水)口排放污废水。你公司应制订非正常工况下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三、你公司应按淮委许可〔2016〕10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工程取水、用水、节水、退水等环节的计量和监督,进一步提高用水水平;制订本工程调度方案,经沭河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以确保沭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水法规要求,安装标准计量设施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如实提供取水资料,并依法交纳水资源费(税)和水利工程水费等各项水规费(税)。本工程计划用水管理由山东省水利厅负责,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工程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向我委申请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本项目未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取水许可申请书((国淮)申字[2019]第32003号)自行失效。
附件:1.取水许可申请书((国淮)申字[2019]第32003号)
2.《关于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2016〕10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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