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沛县沛城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沛兴蓉〔2022〕88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据《沛县沛城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你公司沛县沛城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沛城水厂二期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沛城水厂二期工程位于徐州市沛县,2017年经沛县发改委沛发改审发[2017]219号核准。该工程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新增供水规模10万m3/d,供水范围包括沛县大屯街道、汉兴街道和杨屯镇、龙固镇、安国镇、朱寨镇、胡寨镇、五段镇和魏庙镇等,利用一期已建取水工程取水,建成后工程总供水规模20万m3/d。
二、同意沛城水厂二期工程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南四湖下级湖地表水和南(江)水北调工程外调水,取水地点位于徐州市沛县南四湖下级湖徐庄煤矿塌陷区(坐标:东经******,北纬******),取水量3550万m3/a,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含居民生活、一般工业用水)。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南四湖、南(江)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管理要求取水,统筹当地地表水、外调水,按照规定将外调水指标纳入南(江)水北调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其中多年平均、50%、75%、90%、95%保证率下需取用外调水1400万m3、1570万m3、2470万m3、3250万m3、3550万m3。
四、同意沛城水厂二期工程退水方案。水厂生产生活污废水排入大屯煤电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供水区域的退水排入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你公司应制定非正常工况下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五、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减少供水管网漏损率,确保主要用水指标符合水利部、江苏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你公司应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
六、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由江苏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你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江苏省水利厅批准。
七、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八、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鉴于本项目已建成,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十、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一、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