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许可〔2008〕5号
关于国道205新沂段改扩建工程沭河大桥变更方案的审查意见
新沂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审批205国道新沂段改扩建工程沭河大桥变更方案的请示》(新政交〔2008〕94号)收悉。2007年11月27日,我委以《关于205国道新沂段改扩建工程沭河大桥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淮委建管〔2007〕428号)对桥梁原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构造复杂和施工单位技术力量等原因,桥梁3#、4#、5#Φ1.8m桩基础施工不能完全保证施工质量,你局对桥梁建设方案进行了局部调整:原建设方案采用的(10×30)m 跨径组合变更为(2×30+25)+(5×25)+(3×30)m跨径组合,3#、4#、5#Φ1.8m钻孔灌注桩基础变更为Φ1.5m桩基础。原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对变更后的方案进行了重新评价,根据防洪要求和工程变更方案的防洪评价报告意见,我委基本同意国道205新沂段改扩建工程沭河大桥的变更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徐州市水利局,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
马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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