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准予姚浩等17人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null  来源:null  责任编辑:管理员

淮委许可〔2008〕8号

 


 

准予姚浩等17人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决定书

 

 

姚浩等17人:

      我委于2008年11月10日受理姚浩、徐小亮、张全清、吴刚、晁紫祥、李学勤、张以江、王远凯、韩彦明、惠绍甫、于洋、姚军、姚军、陈奖励、李敬礼、卢德、李光前提出的采砂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们在批准区域内采砂,许可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汛期(6月1日至9月30日)停采(详见附件)。请于2008年12月19日前到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水政水资源科领取采砂许可证,严格按照采砂许可证的要求实施采砂。

      联 系 人:张富山   葛彦军 

      联系方式:0516-83912166   0527-88108227

 

      附件:姚浩等17人河道采砂行政许可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  采砂  决定


  抄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印发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