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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穿城东湖蓄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防办  来源:防办  责任编辑:汤春辉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审查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穿城东湖蓄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组织召开了《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穿城东湖蓄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议,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并征求安徽省水利厅意见,我委就拟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S325六安马头至长集段新建工程起点为G237与马头镇Y001交叉处往南0.6千米处,终点与长集镇旧G105相交,线路总长45.367千米。其中,在城东湖蓄洪区范围内桩号AK21+900~AK27+100,总长度5237.12米的拟建工程为本次行政许可范围。拟建汲河特大桥以全桥方式跨越城东湖蓄洪区,桥梁总长5237.12米,中心桩号AK24+500.55,设计防洪标准300年一遇,设计标准为公路一级,桥梁总宽25.5米。拟建汲河特大桥跨越汲河、卫河两条主要河流,其中跨汲河大桥主跨跨径采用(65+105+65)米悬臂浇筑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梁,桥墩轴线与主槽水流方向夹角约18度。

桥梁跨径组合:

左幅跨径:(3-30)+9×(4-30)+(5-30)+2×(4-30)+(3-30)+5×(4-30) +(3-30)+(3-30+35+30)+(35+30+25+25)+7×(4-30)+(27+30+30+27)+(30+33+33+30)+(4-30)+(35+35+30) +(65+105+65) +(3-27)+(30+35+35)+6×(4-30)+2×(3-30)m

右幅跨径:(3-30)+9×(4-30)+(5-30)+2×(4-30)+(3-30) +5×(4-30)+(3-30)+(3-30+35+30)+(35+30+25+25)+7×(4-30)+(27+30+30+27)+(30+33+33+30)+(4-30)+(35+35+35) +(65+105+65)+ (3-27)+(30+35+30)+6×(4-30)+2×(3-30)m

二、关于《报告》的意见

(一)《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拟建工程对防洪影响评价的意见。拟建工程对城东湖蓄洪区蓄洪容积、蓄洪水位、进退洪历时、过流能力等影响较小。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对拟建工程影响评价的意见。拟建工程按3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高于城东湖区域防洪标准,洪水对拟建工程淹没、冲刷、淤积影响较小。

(四)《报告》提出的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基本可行。

三、拟建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接受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拟建工程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桥墩、承台等施工应避开汛期,其他工程跨汛期施工的,应制订施工期度汛预案,并于汛前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城东湖蓄洪区范围之外。

五、你单位应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库容补偿、行洪断面补偿、近堤桥墩防渗处理、新建绕行防汛道路、岸坡防护等影响处理措施,施工前明确具体的处理方案,报六安市水利局批准。影响处理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拟建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委、安徽省水利厅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六安市水利局备案。

六、拟建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确保蓄滞洪区内撤退道路畅通,妥善维护堤防等水利设施,不得降低现有水利工程防洪标准。同时,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七、拟建工程施工不得影响相关规划水利工程的实施。你单位应负责做好拟建工程跨汲河、卫河桥址处相关水利规划的衔接工作,若拟建工程开工时规划工程尚未实施,须将拟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按规划标准与桥梁施工一并实施。

八、拟建工程建设涉及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九、今后如因流域治理,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十、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抄送:安徽省河长办、水利厅,六安市水利局,霍邱县水务局,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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