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州来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凤州利〔2023〕20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
一、基本同意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淮河干流凤台县境内左岸滩地,自西淝河河口起至凤台淮河一桥下游200m,河道长度约6.0km,对应淮河干流河道断面170+803~176+834。项目分两期工程分别编制设计报告并同步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范围北起淮河一桥北侧交通路,南至现状凤台水岸公园,涉及河道长度3.2km、滩地面积0.72km2;二期工程范围北起农水西路,南至西淝河口,涉及河道长度2.4km、滩地面积2.22km2。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涉及岸线已开发段、控制利用区、保留区及保护区,项目对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其中涉及岸线保护区岸线总长6.4km,涉及岸线保留区岸线总长0.32km。
1. 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滩地水系连通、现状上下堤道路改造、现状构筑物清理整治、休闲园路、木栈道、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项目对凤台淮河一桥南侧滩地水系进行开挖连通,开挖面积约3.8万m2,设计开挖底高程18.7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平均水深0.8m。
项目对3处上下堤道路进行改造,第一处上下堤道路位于凤台淮河大桥南侧300m,采用彩色混凝土对现状长25m、宽5m的水泥路进行硬化。第二处上下堤道路位于凤台淮河大桥南侧450m,对现状长15m、宽2m的老旧台阶进行原状修复。第三处上下堤道路位于城防堤管理所南侧,采用彩色混凝土对现状长40m、宽4m的土路进行硬化。三处上下堤道路改造路面高程均保持与现状路面高程一致。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
第一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第二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第三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项目对现状构筑物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位于青年南路与环城路交口以西200m的一号码头及其附属建筑,拆除位于青年南路与环城路交口的房屋,并对场地进行复绿。
项目新建彩色混凝土休闲园路总长度3.1km。其中,新建4m宽步道总长度2.4km,新建2.4m宽步道总长度0.7km,步道顶高程与现状地面高程一致。
项目新建木栈道总长950m,其中路上木栈道总长810m,两侧无护栏,水上木栈道总长140m,设可拆卸式护栏,木栈道宽2.4m,木栈道顶高程与现状地面高程一致。
2. 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滩地生态湿地打造、现状上下堤道路改造、西淝河三角洲区域改造、丰鑫码头堆场拆除复绿、休闲园路、人行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项目对凤台淮河二桥上下游现状低洼地、鱼塘与沟渠进行沟通和整理,总体合并整理为4处生态湿地,开挖总面积约3.0万m2,设计开挖底高程18.50~18.00m,设计平均水深0.5m。
项目对3处上下堤道路进行改造,第一处上下堤道路位于凤台淮河二桥西侧70m,采用混凝土对现状长60m、宽5m的土路进行硬化。第二处上下堤道路位于凤台淮河二桥东侧370m,采用彩色混凝土对现状长12m、宽3m的土路进行硬化。第三处上下堤道路位于明珠大道与堤防交口以西220m,采用彩色混凝土对现状长33m,宽3~5m的土路进行硬化。三处上下堤道路改造路面高程均保持与现状路面高程一致。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
第一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第二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第三处上下堤道路坐标:X=******,Y=******。
西淝河三角洲区域改造主要包括现状房屋拆除及现状道路硬化。对现状西淝闸三角洲及新西淝闸下游河道左岸房屋进行拆除。对现有土路进行修饰与硬化,形成内部环道,并新建4m宽彩色沥青混凝土路1.1km、新建2m宽彩色沥青混凝土0.5km。
项目对丰鑫码头进行拆除并复绿,总面积约2.47万m2。
项目在现状路网的基础上对其线形进行修饰和连通,并进行硬化,共设休闲园路总长9.6km,其中一级道路长5.2km、宽4m,二级道路长1.9km、宽2m,三级道路长1.5km、宽2m。路面高程与与现状地面高程一致。项目结合丰鑫码头拆除,对现状老婆家圩堤顶土路进行硬化并与现状堤顶路相衔接,新建堤顶路总长1.0km,宽度约1.5~2m,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
人行桥位于新西淝闸下游约500m处,连接现状老婆家圩堤顶和西淝河三角洲,桥梁与河道正交,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桥梁全长117.9m、宽5.6m,跨径布置为7.5m+60m+3×7.2m,两端设台阶与老婆家圩及三角洲陆地顺接。桥梁梁底高程26.65m,桥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
北侧起点中心坐标:X=******,Y=******;
南侧终点中心坐标:X=******,Y=******。
滩地内水系联通后设置亲水木栈道6处,总长360m,木栈道路面高程均保持与现状路面高程一致。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行洪的措施方案。
项目对人行桥上下游岸坡进行防护,并对行洪断面进行补偿。对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100m两岸岸坡进行防护,护砌总长150m,自现状滩地高程护至河底。对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100m进行行洪断面补偿,补偿面积18m2,长度150m,挖除土方量约0.27万m3,弃土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不得影响水利工程的巡查、养护维修和防汛抢险等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迎水侧滩地内绿化植栽品种、布局、高度、密度等不应影响行洪通畅。
四、项目部分区域汛期可能淹没,你单位应制定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抄淮南市水利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湖安全管理。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备案。
七、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湖泊。
八、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今后如因河湖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十、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一、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省河长办、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