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五河泵站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水资源处  来源:水资源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安徽省怀洪新河河道管理局(安徽省淮水北调工程管理中心)

你局《关于申请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五河泵站取水许可的请示》(皖怀管〔2023〕178号)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据《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五河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五河泵站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五河泵站(以下简称五河泵站)2010年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调办投设计〔2010〕155号批复初步设计报告,拆除郜家湖站(设计流量4.6m3/s)、安淮站(设计流量2.4m3/s),在郜家湖站站址合并建设五河泵站,设计灌溉流量7.0m3/s,承担由郜家湖站和安淮站保障的6.0万亩农田灌溉任务,已于2013年4月建成。随着五河县城南新区的建设,五河泵站承担的农田灌溉面积由6.0万亩降低至5.0万亩。

二、同意五河泵站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淮河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安徽省五河县头铺镇郜台村淮河干流左岸(坐标: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流量7.0m3/s,取水量859万m3/a,灌溉保证率75%。

三、你局应会同灌区管理单位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加强灌区节水改造,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主要作物灌溉用水指标应符合水利部、安徽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等管理要求。你局应加强取水用途管制,确保农业合理用水不被挤占。

四、你局取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由安徽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你局应按照安徽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安徽省水利厅批准。

五、你局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局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税)。

六、你局应按照淮河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取水,发生重大旱情、下游小柳巷断面生态流量不达标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五河泵站作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安徽省境内主要取水口门在满足农业灌溉水任务的前提下,你局应按照《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试行)》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等要求,统筹做好五河泵站水量调度管理工作。

八、你局应及时向我委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九、若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局应重新申请取水。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蚌埠市水利局、五河县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