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方案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一、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莒县沭河特大桥跨沭河处左、右岸均为岸线保留区;临沂沂河特大桥跨沂河处左、右岸均为岸线保留区;临沂祊河特大桥跨祊河处左岸为岸线控制利用区,右岸为岸线保留区;郯城沂河特大桥跨邳苍分洪道处左、右岸均为岸线保留区;郯城沂河特大桥跨沂河处左岸为岸线控制利用区,右岸为岸线保留区;郯城沭河特大桥跨沭河处左、右岸均为岸线控制利用区。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岸线规划》)要求,你单位组织编制了项目跨越上述河道岸线保留区论证报告,对项目占用岸线保留区的符合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考虑项目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我委基本同意论证报告提出的“经论证建设项目占用岸线保留区对岸线功能区影响较小,符合《岸线规划》相关要求,在规划期内可以进行开发利用”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以下简称项目)跨沂河、沭河、祊河、邳苍分洪道、黄墩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日照市、临沂市,跨越沂河2次、沭河2次、祊河1次、邳苍分洪道1次、黄墩河1次。
1. 莒县沭河特大桥
项目在日照市莒县阎庄镇郭家当门村东北跨越沭河,跨越处沭河中泓桩号为118+778。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83°,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0°。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749.4m,涉及1#~19#桥墩,跨径布置为32m+40m+9×32m+4×40m+5×32m+2×20m(框构),桥梁梁底与两岸防汛路之间的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50m。
2. 临沂沂河特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苏家埠村东、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沂河村西跨越沂河,跨越处沂河中泓桩号为98+014。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90°。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1178m,涉及393#~416#桥墩,跨径布置为38m+64m+37m+8×32m+48m+80m+80m+80m+48m
+8×32m+45m+80m+53m。跨越左堤采用38m+64m+37m连续梁,跨越右堤采用45m+80m+53m连续梁。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9.03m、8.74m。左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6.67m、16.26m,右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7.69m、9.99m。
3. 临沂祊河特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北屠苏村东南跨越祊河,跨越处祊河中泓桩号为13+635。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88°。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1358m,涉及55#~82#桥墩,跨径布置为(64m+64m)×3+7×32m+3×40m+7×32m+(64m+64m)×3。跨越左堤采用64m+64m连续梁,跨越右堤采用64m+64m连续梁。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祊河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7.82m、8.95m。左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22.05m、8.59m,右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8.93m、5.06m。
4. 兰陵邳苍分洪道特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湖埠山前村西跨越邳苍分洪道,跨越处邳苍分洪道中泓桩号为24+475。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82°,32m跨简支梁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0°,其余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8°。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1432.5m,涉及161#~195#桥墩,跨径布置为64m+100m+57m+30×32m+64m+100m+65m。跨越左堤采用64m+100m+57m连续梁,跨越右堤采用64m+100m+65m连续梁。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邳苍分洪道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7.71m、7.42m。左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4.14m、14.89m,右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16m、5.72m。
5. 郯城沂河特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胜利村东跨越沂河,跨越处沂河中泓桩号为19+828。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88°。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984m,涉及445#~462#桥墩,跨径布置为47m+80m+52m+76m+128m+70m+12×32m+37m+64m+37m。跨越左堤采用47m+80m+52m连续梁,跨越右堤采用37m+64m+37m连续梁。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沂河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6.99m、7.45m。左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20m、21.30m,右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16m、18.53m。
6. 郯城沭河特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大院子南村东南跨越沭河,跨越处沭河中泓桩号为50+783。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梁纵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90°。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1254.8m,涉及342#~368#桥墩,跨径布置为31m+48m+29m+3×32m+71m+115m+115m+71m+10×32m+30m+48m
+30m+4×32m+32m+48m+29m。跨越左堤采用31m+48m+29m连续梁,跨越右堤采用32m+48m+29m连续梁。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沭河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6.26m、6.65m。左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19m、16.83m,右岸近堤桥墩距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11.98m、5.05m。
7. 黄墩河大桥
项目在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孙塘村西南跨越黄墩河,跨越处黄墩河中泓桩号为6+950。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桥面宽12.5m,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14°。桥梁在黄墩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长178.8m,河道内没有桥墩,跨径组合为52m+80m+46m。桥梁与左、右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与黄墩河左右堤之间的净空高度分别为13.06m、12.70m。左、右岸近堤桥墩距堤脚最小距离为7.02m、5.74m。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为:
1. 莒县沭河特大桥
1#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2#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19#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20#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2. 临沂沂河特大桥
392#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393#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16#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17#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3. 临沂祊河特大桥
54#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55#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82#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83#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 兰陵邳苍分洪道特大桥
160#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161#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195#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196#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5. 郯城沂河特大桥
444#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45#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62#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463#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6. 郯城沭河特大桥
341#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342#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368#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369#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7. 黄墩河大桥
26#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27#桥墩中心:经度******,纬度******。
三、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防洪的措施方案。
1. 莒县沭河特大桥
(1)岸坡防护:采用格宾石笼网对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110m、下游28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210m、下游180m。护砌顶高程均为岸顶高程,底高程均至河底。
(2)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右岸桥梁中心线上游225m、下游255m范围河槽进行开挖规整,挖至高程112.91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3)防汛道路:对现状左岸防汛路外侧新建防汛通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8m,长190m,净空不小于4.5m。
2. 临沂沂河特大桥
(1)桥梁影响范围内规划堤防先行实施: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堤防按《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规划》(以下简称《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要求先行实施,并在上下游各500m范围外分别设置30m的衔接段,与现状堤防平顺衔接。左、右岸堤防均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2.5m,左岸堤顶宽度16m、右岸堤顶宽度13m,修建防汛道路标准不低于现状防汛道路标准。
(2)堤防防渗处理: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堤防采用高压旋喷成墙防渗,左岸墙顶高程为88.96m,墙底高程为76.96m,右岸墙顶高程为88.51m,墙底高程为77.51m,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
(3)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6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50m、下游190m。迎水侧桥梁投影范围内均护至堤顶,其余部分护砌至高程88.52m。
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22.5m。背水侧防护均护至堤顶。
(4)岸坡防护:采用格宾石笼网对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35m、下游15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30m、下游200m,两岸防护均自河底护至滩面。
(5)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左岸桥梁中心线上游135m、下游150m以及右岸桥梁中心线下游60m~200m范围河槽内的高滩进行挖除,挖至高程74.45m。
(6)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7)堤防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布设4个位移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60m处;布设4个渗流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70m处。
3. 临沂祊河特大桥
(1)桥梁影响范围内规划堤防先行实施: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堤防按《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要求先行实施,并在上下游各500m范围外分别设置30m的衔接段,与现状堤防平顺衔接。左岸堤防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2.5m,堤顶宽度11m,堤顶修建防汛道路标准不低于现状防汛道路标准;右岸堤防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修建防浪墙,墙顶高程不低于设计水位+2.5m,修建防浪墙影响范围内的道路修复标准不低于现状道路标准。
(2)堤防防渗处理: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堤防采用高压旋喷成墙防渗,左岸墙顶高程为47.23m,墙底高程为10.19m,右岸墙顶高程为47.43m,墙底高程为8.42m,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
(3)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6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50m、下游190m。迎水侧桥梁投影范围内均护至堤顶,其余部分护砌至高程78.63m。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5m。背水侧防护均至堤顶。
(4)岸坡防护:采用格宾石笼网对左河槽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左河槽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60m,左河槽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60m,两岸防护均自河底护至滩面。
(5)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左岸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60m范围河槽内的高滩进行清除,挖至高程66.67m。
(6)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7)堤防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布设4个位移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60m处;布设4个渗流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70m处。
4. 兰陵邳苍分洪道特大桥
(1)桥梁影响范围内规划堤防先行实施: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左岸堤防按《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要求先行实施,并在上下游各500m范围外分别设置30m的衔接段,与现状堤防平顺衔接。左岸堤防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2.5m,左岸堤顶宽度8m,修建防汛道路宽度为6m。
(2)堤防防渗处理: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堤防采用高压旋喷成墙防渗,左岸墙顶高程为47.33m,墙底高程为43.25m,右岸墙顶高程为47.30m,墙底高程为43.35m,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
(3)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15m、下游17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20m、下游180m。迎水侧防护顶高程均护至堤顶。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5m。背水侧均护至堤顶。
(4)岸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偏泓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左偏泓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20m、下游170m,右偏泓为桥梁中心线130m、下游180m,两岸防护均自河底护至滩面。
(5)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左偏泓桥梁中心线上游120m,下游170m以及右偏泓桥梁中心线上游130m、下游300m范围河槽进行扩挖,左偏泓挖至高程37.21m,右偏泓挖至高程36.54m。
(6)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7)堤防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布设4个位移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60m处;布设4个渗流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70m处。
5. 郯城沂河特大桥
(1)桥梁影响范围内规划堤防先行实施: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堤防按《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要求先行实施,并在上下游各500m范围外分别设置30m的衔接段,与现状堤防平顺衔接。左、右岸堤防均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2.5m,左岸堤顶宽度16m,修建防汛道路标准不低于现状防汛道路标准;右岸堤顶宽度8m,修建防汛道路宽度为6m。
(2)堤防防渗处理: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堤防采用高压旋喷成墙防渗,左岸墙顶高程为47.23m,墙底高程为10.19m,右岸墙顶高程为47.43m,墙底高程为8.42m,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
(3)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90m、下游19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20m、下游260m。迎水侧桥梁投影范围内均护至堤顶,其余部分左岸护砌至高程47.23m,右岸护砌至高程47.43m。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7.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7.5m。背水侧均护至堤顶。
(4)岸坡防护:采用格宾石笼网对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40m、下游230m,两岸防护均自河底护至滩面。
(5)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右岸桥梁中心线上游140m、下游230m范围河槽内的高滩进行清除,挖至高程33.07m。
(6)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7)堤防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布设4个位移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60m处;布设4个渗流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70m处。
6. 郯城沭河特大桥
(1)桥梁影响范围内规划堤防先行实施: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右岸堤防按《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要求先行实施,并在上下游各500m范围外分别设置30m的衔接段,与现状堤防平顺衔接。右岸堤防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加固,堤顶高程为设计水位+2.5m,堤顶宽度8m,修建防汛道路宽度为6m;左岸堤顶修建防汛道路宽度为4.5m。
(2)堤防防渗处理: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堤防采用高压旋喷成墙防渗,左岸墙顶高程为36.42m,墙底高程为17.1m,右岸墙顶高程为36.04m,墙底高程为-0.71m,成墙厚度均不小于0.3m。
(3)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7.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20m。迎水侧防护顶高程均护至堤顶。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7.5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20m。背水侧均护至堤顶。
(4)岸坡防护:采用M10浆砌块石对左岸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50m、下游170m。右岸施工影响段按原衬砌型式进行恢复。防护范围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17.5m、下游17.5m,两岸防护均自河底护至滩面。
(5)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对右岸桥梁中心线上游110m、下游170m范围河槽内的高滩进行清除,挖至高程12.49m。
(6)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7)堤防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布设4个位移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60m处;布设4个渗流自动监测断面,位于左右堤桥梁上下游各70m处。
7. 黄墩河大桥
(1)堤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迎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65m、下游8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65m、下游60m。迎水侧防护顶高程均护至堤顶。背水侧防护范围左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0m,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10m。背水侧防护顶高程均护至堤顶。
(2)岸坡防护:采用预制混凝土联锁块+一体化整体模袋垫层对两岸堤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右岸为桥梁中心线上游70m、下游60m。护砌顶高程均平滩地,底高程均至河底。
(3)近堤桥墩防渗处理:对近堤侧桥墩承台基坑采用黏性土分层回填压实。
四、项目建设对《提标规划》实施有影响,跨河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0m范围内以及与现状堤防衔接段的河道治理及水利工程建设应由你公司按《提标规划》及相关前期工作确定的治理标准及方案,与有关险工段先行实施,再实施桥梁主体工程及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涉及资金、土地由你公司负责落实,如需办理涉铁行政许可手续由你公司负责办理。
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祊河集西至花园险段,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堤防加固批复要求,及时完成堤防加固,并开展安全评价,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五、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临沂市水利局、日照市水利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不应削弱降低水利工程防洪标准。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分别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分别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湖安全管理。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山东省水利厅、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备案。
七、桥梁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并加强对堤防、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八、为保证桥梁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九、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梳理摸排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现状及规划的水利、市政等设施,对影响到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影响。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十一、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十二、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日照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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